自動體外除顫儀(AED) 如何使用?
說起急救,人們首先想到的往往是醫院搶救,比如看到有人突然倒地昏迷,旁人的*反應是120急救。這沒有錯,不過有些時候,利用“急救黃金十分鐘”*時間施救更有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比如心臟驟停者。
急救黃金十分鐘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急診科學科科副主任費愛華博士介紹:“心跳呼吸突然停止使全身重要臟器缺血缺氧,過了黃金十分鐘,腦細胞缺氧就會產生不可逆損傷。如果附近就有急救箱,一些應急藥品、除顫儀等設備,可以在患者zui需要的*時間發揮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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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我國每天約有1500人死于心臟驟停,每年約54萬人死于心臟猝死,居各國。心臟驟停目前在我國的搶救成功率還不到1%,在大城市搶救成功率不到3%。而在美國,每年40余萬心臟驟停患者搶救成功率約為10%。
從1%到10%,差距就在“急救黃金十分鐘”內所需的一種救命神器——自動體外除顫器(AED)。
自動體外除顫儀(AED)是一種便攜式、易于操作的醫療急救設備,于患者心跳驟停后早期除顫,幫助患者心臟恢復跳動。有資料顯示,心跳驟停患者在被送到醫院急救前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儀(AED)救治的成功率可達94%。
上世紀90年代,美國通過了相關法案實行“公眾可獲取的除顫儀”計劃——要求公共場所10分鐘內即可獲得自動體外除顫儀,對普通民眾進行訓練。日本于2004年開始推廣安裝AED,平均每十萬人有234.8臺。在我國中國臺灣地區,自2000年開始推動AED的安裝,總數超過4000臺,每10萬人17.4臺。
目前在北上廣地區的部分機場、車站和奧體場館、部分學校等場所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儀。
2012年,上海市教委為滬上62所高校配置了AED等急救設備,2015年為全市250余所普通高中學校配置。
2015年9月起,上海市紅十字會宣布啟動試點設置自動體外除顫器(AED)公益項目,310臺“救命機器”逐步覆蓋申城機場、軌道交通站點,世紀大道站、2號線浦東機場站、磁懸浮機場站等為*軌交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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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地鐵13號線淮海中路站也配備了一臺A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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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問題又來了,這種“救命神器”不少市民還不認識,會用、敢用的就更少了。
沒關系,看了下面這段視頻,就能基本了解
其實很簡單,記住5個步驟:
1、開啟AED,打開AED的蓋子,依據視覺和聲音的提示操作(有些型號需要先按下電源)。
2、給患者貼電極,在患者適當的位置上,緊密地貼上電極。通常而言,兩塊電極板分別貼在右胸上部和左胸左乳頭外側,具體位置可以參考AED機殼上的圖樣和電極板上的圖片說明。
3、將電極板插頭插入AED主機插孔。
4、開始分析心律,在必要時除顫,按下“分析”鍵(有些型號在插入電極板后會發出語音提示,并自動開始分析心率,在此過程中請不要接觸患者,即使是輕微的觸動都有可能影響AED的分析),AED將會開始分析心率。分析完畢后,AED將會發出是否進行除顫的建議,當有除顫指征時,不要與患者接觸,同時告訴附近的其他任何人遠離患者,由操作者按下“放電”鍵除顫。
5、一次除顫后未恢復有效灌注心律,進行5個周期CPR(心肺復蘇術)。除顫結束后,AED會再次分析心律,如未恢復有效灌注心律,操作者應進行5個周期CPR,然后再次分析心律,除顫,CPR,反復至急救人員到來。
好了,我們已經知道什么是AED,并初步掌握了使用方法,但可能還有一個疑慮:救人沒問題,但萬一對患者造成損害,要擔責么?
其實大可不易擔心。目前,正在制定中的《上海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草案)》(修改稿)已提交市十四屆人大會第28次會議審議,草案修改稿鼓勵公眾參與救死扶傷,見義“智”為。
其中,條例草案修改稿第39條指出:鼓勵具有急救技能的市民,對危急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規范實施緊急救護,其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如果對患者造成損害,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因為崗位特殊,上海規定部分“特定人員”必須掌握急救技能。條例草案修改稿第41條指出:消防人員、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員和乘務員、學校教師、保安人員、導游以及自動體外除顫儀的使用人員,應當參加紅十字會、院前急救機構等具備培訓能力的組織開展的急救知識和技能培訓。
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提出,在“特定人員”之外,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組織人員參加急救知識普及性培訓,急救知識和技能課程,應當進入國民教育體系的各類學校。
在不久的將來,希望看到更多小伙伴能夠在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挺身而出,在“急救黃金十分鐘”救助更多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