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一、藍煜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試驗儀概述
QCS-1型汽車內飾材料燃燒測試儀,是根據國家標準GB8410-2006《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試驗方法》和參照國家標準ISO3795-1976(C)(道路車輛-汽車內飾材料燃燒特性的確定)的規定而設計的。該儀器是評定以內飾材料在小火焰作用下的燃燒速率為零或很小時,車內一般不會發生火災為依據的。該儀器操作方便,測試數據準確,為研究開發阻燃材料提供依據。
二、QCS-1型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試驗裝置工作條件及主要技術指標
1、電子點火。 2、氣源:液化石油氣。
3、儀器外形尺寸約:490mm×210mm×460mm。
4、秒表精度不低于0.5s。
5、本生燈對試樣施加火焰15s。
6、本生燈管內徑9.5mm±0.1mm。
三、衢州汽車內飾燃燒裝置技術指標:
1、煤氣燈噴嘴內徑為9.5mm±0.5mm
2、可燃氣源:熱值約為38MJ/m3天然氣,城市煤氣,液化氣
3、火焰高度38mm±2mm
4、對試樣點火時間15s±0.5s
5、溫度計量程為150℃以上,
6、精度為1℃
7、高壓電子點火系統
QCS-1型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試驗裝置試樣尺寸:長356mm、寬100mm、厚≤ 13mm
四、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裝置制樣要求:
標準試樣尺寸為356mm×100mm,其厚度為所試零件厚度,但不超過13mm,若零件的形狀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規定尺寸的標準試樣時,則應保留下列zui小尺寸試樣,但要記錄。
1、如果試樣寬度介于3~60mm,長度應至少為356mm,在這種情況下,試樣要盡量做成接近零件的寬度。
2、如果試樣寬度大于60mm,長度應至少為138mm。
3、若寬度小于60mm,且長度小于356mm或寬度大于60mm,長度小于138mm的試樣則不能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