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回用的必然性
水資源是指可供人類直接利用,能不斷更新的天然淡水,主要是指陸地上的地表水和淺層地下水。目前有60%以上的陸地淡水不足,40多個國家缺水,1、3的人口得不到安 全供水。我國也同樣面臨水資源短缺的現實。人均水資源2770^3,僅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水污染所致的缺水量占總缺水量的60%一70%
世界上許多城市的生活用水定額都在230 L/(人·d)之間,其中飲用等與健康密切相關的水量不到總量的30%,大部分水用在與健康關系不大的沖洗廁所等方面。這些用途的水 可以用水質相對較差經過處理的生活污水處理代替,達到節約新鮮水資源的目的。
城市廢水回用就是將城鎮居民生活及生產中使用過的水經過處理后回用。而回用又有 將污水廢水處理到飲用水程度和非飲用水程度兩種。對于前一種,因其投資較高、工藝復雜, 非特缺水地區一般不常采用。多數國家則是將污、廢水處理到非飲用的程度—中水,中水 傭的非飲用的雜用水,其水質介于清潔水(上水)與污水(下水)之間。中水雖不能飲用,但 它可以用于一些對水質要求不高的場合。中水回用就是利用人們在生產和生活中 ;應用過的 雜排水,經過一定的再生處理后,應用于工業生產、農業灌溉、生活雜用及補充地下水。 我國一些城市中水回用的實踐證明,利用中水不僅可以獲取一部分主要集中于城市的 可利用水資源量,還體現了水的優用、低質低用原則,利用中水所需要fe的投資及運行費 用一般低于長距離引水所需投資費用,除實行排污收費外,城市污水回用所收取的水費可以 使水污染防治得到可靠的經濟保障。 可以說,中水的利用是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的主要途 徑,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