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KW電機控制防爆磁力啟動器
起動器的主腔為隔爆型結構,接線腔為增安型結構
起動器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mm,爬電距離不小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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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參數5.5KW電機控制防爆磁力啟動器
1.1 起動器的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
1.2 起動器的防爆標志BQC61為ExdeⅡBT4,BQC62為ExdeⅡCT4
1.3 起動器適用于以下額定工作制
a) 八小時工作制;
b) 不間斷工作制;
c) 斷續周期工作制;
d) 短時工作制。
要求5.5KW電機控制防爆磁力啟動器
2.1 起動器應符合本企業標準的要求,并按照規定的程序由國家認可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圖樣和企業標準進行制造,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 后,方可生產。
2.2 正常工作條件
符合本企業標準的起動器,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
a)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
b) 周圍空氣溫度為-20℃~ 40℃,且24h內的平均溫度值不超過 35℃;
c) 安裝地點的 高溫度為 40℃時,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50%;在較低的溫度下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
d) 與垂直面的安裝傾斜度不超過5°;
e) 在無劇烈振動,沖擊及搖動的地方;
f) 在Ⅱ類含氣體環境場所;
g) 在無滴水及其它液體浸入的地方;
h) 污染等級為3級;
i) 安裝類別為:Ⅱ,Ⅲ類。
結構要求
3.1 起動器的主腔為隔爆型結構,接線腔為增安型結構。
3.2 起動器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mm,爬電距離不小于10mm。
3.3 起動器外殼材質采用含鎂量不大于6%(質量百分比)的鑄造鋁合金制造。
3.4 起動器所有緊固件必須具有防止自行松脫措施。
3.5 起動器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必須具有防銹措施,表面不得有鍍層脫落現象。
3.6 起動器應設有接地螺釘,內接地螺釘M6, 外接地螺釘M8,并標注接地符號“〨"。
3.7 起動器外殼在明顯處應設有清晰,*性的凸紋標志“Ex"。
3.8 起動器ⅡB類隔爆接合面寬度L≥12.5,l≥8,接合面間隙/直徑間隙ic≤0.15;ⅡC類隔爆接合面寬度L≥25,接合面間隙/直徑間隙ic≤0.15,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過6.3μm。
3.9 起動器觀察窗的透明件直接膠粘在蓋開孔內,從隔爆外殼內部到外部通過膠粘接合面 短通路不小于10㎜。
3.10 起動器隔爆接合面涂204-1置換型防銹油。
3.11 起動器外殼外表面涂淺灰色粉末漆。
3.12 起動器應設置銘牌及警告牌,銘牌和警告牌用黃銅板或其它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