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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環形波紋管(以下簡稱波紋管)的分類原則、系列劃分原則和使用性能的基本要求及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在儀器儀表及傳感器中使用的波紋管(簡稱敏感類波紋管);也適用于各類補償器中使用的波紋管、密封隔離器件、彈性支承器件、減振器以及撓性連接器件中用的波紋管(簡稱通用類波紋管)。
常用術語:
1、公稱位移:位移是指波紋管在力、位移.軸線彎曲稱角位移,力矩、壓力作用下產生始位置的量。波紋管軸向伸縮稱軸向錯位稱橫向位移。一般位移泛指這三種。
2、公稱剛度:剛度是指波紋管產生單位拉移變形時所需要的力或力矩(或稱波紋管在發生單位位移時所產生的抗力或反力矩);不同位移型式有不同的剛度。
3、殘余變形:又稱*變形,波紋管在力、力矩或壓力作用下產生位移,當力、力矩或壓力卸除后,波紋管不恢復原始狀態的現象稱殘余變形。
殘余變形通常是用波紋管不能恢復到原始位置的量來表示的,又稱零位偏移量。軸向伸縮殘余變形量是用波紋管原始長度的變化量來表示的。殘余變形是用來判定波紋管彈性性能、變形能力的參數。
4、失穩:失穩包含平面失穩和柱失穩兩種狀態。平衡失穩是指波紋形面翹曲、變形、波紋歪斜不垂直軸線、波距不均衡改變等現象:柱失穩是指波紋管軸線突然發生總體彎曲現象。失穩是用來判定波紋管耐壓能力和變形能力的判據之一。
技術要求:
1、公稱軸向位移
通用類波紋管,在達到公稱軸向位移后,其波距zui大變形不均勻性百分率應小于等于15%。
2、密封性
根據波紋管工作介質的不同對波紋管的密封性要求分為氣密性和無滲漏性兩種。密封性試驗允許在工藝過程中進行。
3、過載壓力
波紋管在過載試驗壓力為1.25倍的公稱壓力時,必須保證密封件和無視覺可分辨的平面失穩和柱失穩現象。
4、疲勞壽命
波紋管在保證使用性能的條件下其工作壽命指標在30000次-300000次。疲勞壽命范圍≤30000次。
軸向剛度試驗方法:
A、試驗設備
1、波紋管環剛度試驗機
2、環剛度試驗機指示精度為波紋管剛度允許偏差的1/10
3、環剛度試驗機長度測量分度值:敏感類波紋管用0.01mm;通用波紋管用0.1mm。
B、試驗方法
將波紋管垂直放置在測量平臺上,加土端蓋或放在端座上.對波紋管施加預壓力(預壓力值為波紋管公稱剛度值的兩次再正式試驗10%);或使波紋管產生預位移(預位移值為波紋管公稱位移的20% ),取小者:預測試驗時波紋管位移量為公稱位移量的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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