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856.2-2023 烈性酒質量要求 第2部分:白蘭地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白蘭地的要求、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曠存, 給出了產品分類,描述了試驗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白蘭地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術語、定義和縮略語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義件。
白蘭地 brandy
以水果或果汁(漿)為原料,經發酵、蒸餾、陳釀、調配而成的蒸餾酒。
注:以葡萄或葡萄汁為原料的產品簡稱為白蘭地,以其他水果為原料,產品名稱冠以水果名稱。
[來源:GB/T 17204-2021,3.12,有修改]
原汁白蘭地 fruit juice brandy
以果汁、漿為原料,經發酵、蒸餾、在木桶中陳釀、調配而成的白蘭地。
注:產品名稱冠以水果名稱,如葡萄原汁白蘭地、蘋果原汁白蘭地。
[來源:GB/T 17204-2021,3.12.1,有修改]
皮渣白蘭地 marc brandy
以發酵后的皮渣為原料,經蒸餾、在木桶中陳釀、調配而成的白蘭地。
注:產品名稱冠以水果名稱,如葡萄皮渣白蘭地。
[來源:GB/T 17204-2021,3.12.2,有修改]
皮渣 marc
水果原料經榨汁、分離得到的果皮、果渣等混合物或將水果原料進行發酵后分離得到的混合物。
水果蒸餾酒 fruit spirit
以水果或果汁(漿)為原料,經發酵、蒸餾而成的蒸餾酒。
注:產品名稱冠以水果名稱。
[來源:GB/T 17204-2021,3.14]
調配白蘭地 blended brandy
以水果蒸餾酒和食用酒精為酒基,經陳釀、調配而成的白蘭地。
[來源:GB/T 17201-2021,3.12.3]
風味白蘭地 flavored brandy
以白蘭地為酒基,添加食品用天然香料、香精,可加糖或不加糖調配而成的飲料酒。
[來源:GB/T 17204-2021,3.13]
酒齡 age of brandy
白蘭地原酒在木桶中陳釀的時間。
注:以年為單位。
果香 fruity aroma
白蘭地呈現的類似水果或干果的香氣特征。
注:如葡萄、紅棗、杏干、李子、葡萄干、蘋果、西柚、蜜瓜、草莓等。
花香 floral aroma
白蘭地呈現的類似花朵散發的香氣特征。
注:如玫瑰花、茉莉花、紫羅蘭等。
烘烤香 toasted aroma
白蘭地呈現的類似烘烤或煙熏的香氣特征。
注:如烤橡木、烤面包、咖啡等。
堅果香 nutty aroma
白蘭地呈現的類似堅果的香氣特征。
注:如榛子、杏仁、核桃仁等。
甜香 sweet aroma
白蘭地呈現的類似甜感的香氣特征。
注:如焦糖、蜜餞、蜂蜜、奶油等。
香辛料香 spices aroma
白蘭地呈現的類似香辛料的香氣特征。
注:如甘草、丁香、肉桂等。
非酒精揮發物總量 total volati le substances for non-alcohol
白蘭地中除酒精之外的揮發性物質的總含量。
注:包括揮發酸、酯類、醛類及高級醇。
縮略語
下列縮略語適用于本文件。
VO:中陳(Very Old)
VS :淺陳(Very Special)
VSOP:久陳(Very Superior Old Pale)
XO:特陳(Extra Old)
XXO:臻陳(Extra Extra Old)
產品分類
按原料個同分為葡萄白蘭地和水果白蘭地。
——葡萄白蘭地:以葡萄或葡萄汁(漿)為原料。
• 葡萄原汁白蘭地。
• 葡萄皮渣白蘭地。
——水果白蘭地:除葡萄以外的其他水果或水果汁(漿)為原料。
• 水果原汁白蘭地。
• 水果皮渣白蘭地。
按生產工藝分類:
——白蘭地;
——調配白蘭地;
——風味白蘭地。
生產過程控制
原料
水果、果汁(漿)等原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要求。
可直接以不含二氧化硫的葡萄灑或果酒(發酵型)為原料, 經蒸餾、陳釀、調配生產白蘭地;或以葡萄蒸餾酒或其他水果蒸餾酒為原料,經陳釀、調配生產白蘭地。
蒸餾
蒸餾所得水果白蘭地原酒的最高酒精度應小于95%vol。
蒸餾所得葡萄白蘭地原酒的最高酒精度應不大于75%vol。
陳釀
葡萄原汁白蘭地應在橡木桶中陳釀。
白蘭地在陳釀過程中可浸泡橡木。
葡萄白蘭地酒齡應不少于兩年,水果白蘭地酒齡應不少于6個月。
調配
除焦糖色外,葡萄自蘭地不應使用其他呈色物質。
可使用甜味物質(如食糖、蜂蜜等)調整白蘭地口感,終產品中甜味物質(以還原糖計) 的質量濃度不應大于20g/L。
若使用橡木提取物,應符合相關規定。
除調配白蘭地、風味白蘭地外,不應使用食用灑精。
調配白蘭地可使用呈香呈味物質
注:葡萄白蘭地主要生產工藝要點和流程見附錄A。
要求
感官要求
葡萄白蘭地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水果白蘭地
應符合表2的規定。
理化要求
葡萄白蘭地
應符合表3的規定。
水果白蘭地
應符合表4的規定。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試驗方法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描述的方法進行。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
樣品中總酸含量
按 GB 12456 描述的方法測得樣品中總酸(以乙酸計)的含量X1,單位為克每升(g/L)。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結果計算
每升100%vol乙醇中總酸含量按公式(1)計算:
式中:
X2——樣品每升100%vol乙醇中總酸(以乙酸計)的含量,以質量濃度表示,單位為克每升(g/L);
X1——樣品中總酸(以乙酸計)的含量,以質量濃度表示,單位為克每升(g/L);
100——酒精度換算系數;
E——樣品的實測酒精度,以%vol表示。
計算結果表示到小數點后兩位。
精密度
在重復性測定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超過其算術平均值的10%。
固定酸
電位滴定法
儀器
電位滴定儀(或酸度計):精度為2mV[或為±0.1(pH)]。
試劑和溶液
無二氧化碳的水:將水煮沸15min以逐出二氧化碳,冷卻,密閉。
氫氧化鈉標準溶液[c(NaOH)=0.1mol/L]:按 GB/T 601 配制與標定。
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c(NaOH)=0.05mol/L]:用移液管吸取50mL氫氧化鈉標準溶液至容量瓶,用無二氧化碳的水稀釋至100mL,現用現配,必要時重新標定。
校正儀器
按使用說明書安裝凋試儀器,根據液溫進行校正定位。
試驗步驟
吸取25.0mL(若用復合電極可酌情增加取樣量)樣品于100mL蒸發皿中,在蒸餾水水浴上蒸發至干。用5mL無二氧化碳的水溶解,再用20mL無二氧化碳的水分數次洗入50mL燒杯中。插入電極,放入一枚轉子,置于電磁攪拌器上,開始攪拌,初始階段可快速滴加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當樣液pH=7.00后,放慢滴定速度,每次滴加半滴溶液,攪拌,讀數,直至pH=8.20為其終點,記錄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
同時作空白試驗。
結果計算
樣品中的固定酸含量按公式(2)計算:
式中:
X3——樣品中固定酸(以乙酸計)的含量,以質量濃度表示,單位為克每升(g/L);
V1——樣品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V0——空白試驗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c——氫氧化鈉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單位為摩爾每升(mol/L);
60—— 乙酸的摩爾質量,單位為克每摩爾(g/mol)[M(CH3COOH)=60];
V——吸取樣品的體積,單位為亳升(mL)。
每升100%vol乙醇中固定酸含量按公式(3)計算:
式中:
X4——樣品中每升100%vol乙醇中固定酸(以乙酸計)的含量,以質量濃度表示,單位為克每升(g/L);
X3——樣品中固定酸(以乙酸計)的含量,以質量濃度表示,單位為克每升(g/L);
100——酒精度換算系數;
E——樣品的實測酒精度,以%vol表示。
計算結果以重復性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表示,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精密度
在重復性測定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超過其算術平均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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