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9.2-202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相對密度的測定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液體食品中相對密度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液體食品相對密度的測定。
第一法 密度瓶法
原理
在20°C時分別測定充滿同一密度瓶內的水及試樣的質量,由水的質量可確定密度瓶的容積即試樣的體積,根據試樣的質量和體積可計算試樣的密度,試樣密度與水密度的比值為試樣相對密度。
第二法 天平法
原理
20°C時,分別測定玻錘在水及試樣中的浮力,由于玻錘所排開的水的體積與排開的試樣的體積相同,根據玻錘在水中與試樣中的浮力可分別計算水和試樣的密度,試樣密度與水密度比值為試樣的相對密度。
第三法 比重計法
原理
利用阿基米德原理,將待測液體試樣倒入一個較高的容器,恒溫至20°C后將比重計放入液體試樣中。比重計下沉到一定高度后呈漂浮狀態。此時液面的位置在玻璃管上所對應的刻度就是該液體的密度。液體試樣的密度和水的密度比值即為相對密度。
第四法 U型振蕩管數字密度計法
原理
根據電磁引發玻璃U型管產生振蕩,該振蕩頻率二次方的大小與測量池中試樣的密度呈線性關系,從而測定試樣的密度。利用20°C下測得液體試樣的密度以及水的密度可獲得試樣在20°C的相對密度。
儀器和設備
U型振蕩管數字密度計: 具有自動黏度修正及溫度熱平衡功能。
U型振蕩管數字密度計:
溫度: (15±0.05)°C~(50±0.05)°C
密度: (0±0.0001)g/mL~(3±0.0001)g/mL
5mL注射器或自動進樣器。
分析步驟
儀器的校正
測試前按儀器說明書要求對儀器進行校正。
試樣溶液的測定
使用適當的注射器或自動進樣器將均勻試樣溶液注入并充滿清潔干燥的U型管測量池中,確認測量池無氣泡,溫度平衡穩定在(20±0.05)°C,當儀器穩定時讀取試樣20°C的相對密度值。
分析結果的表述
結果表示到小數點后第3位。
精密度
在重復性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得超過算術平均值的5%。
京都電子KEM U型振蕩管數字密度計 DA-840
京都電子KEM U型振蕩管數字密度計 DA-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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