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JGFTR 036-2021 工業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合于從事從廢溶劑中通過蒸餾和精餾回收N-甲基吡咯烷酮的企業。本標準范圍限于以新能源電池、電子化學品行業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液為原料,經過蒸餾和精餾等過程精制N-甲基吡咯烷酮。本標準規定了從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安全等要求。
工業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生產工藝和控制要求
工業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生產加工原理見附錄A。
工業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生產工藝見附錄B。
工業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產品質量指標要求
工業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外觀為透明液體,無機械雜質。
工業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應符合表1 所示的技術要求。
檢驗規則
本標準采用出廠檢驗,表1要求中規定的所有項目均為出廠檢驗項目。
生產廠應保證每批出廠產品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和廠址、產品名稱、產品等級、生產日期或批號、凈含量和本標準編號等。
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生產企業以每一成品槽或每一生產周期生產的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為一批,用戶以每次收到的同一批次的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為一批。
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采樣按 GB/T 6680 規定進行。桶裝產品采樣單元數按 GB/T 6678 規定進行。采樣的總量應保證檢驗的需要。
所取樣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帶內塞的試劑瓶中。瓶上粘貼標簽,注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級、采樣日期和采樣人姓名。一瓶供質量檢驗用,另一瓶密封保存三個月,以備查驗。
產品按批檢驗,檢驗結果如有任何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應重新自兩倍的采樣單元中采樣進行檢驗。重新檢驗的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從貯槽中采樣時,宜用 GB/T 6680 規定的耐酸采樣器并采取保護性措施定量采取代表性樣品。槽車采樣分灌裝開始、中間與結束時三次采集,混勻后作為槽車代表性樣品。
從塑料桶或陶瓷壇中采樣時,按 GB/T 6678 規定的采樣單元隨機抽樣,拆開包裝,宜采用 GB/T 6680 規定的適宜的采樣器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采取定量的代表性樣品。
將采取的樣品混勻,裝于清潔、干燥的兼容采樣器中,密封。樣品量不少于500 mL。樣品瓶上貼上標簽并注明: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批號及生產日期、采樣日期及采樣人等。
實驗方法
水分含量的測定
按 GB/T 6283 的規定進行。
GB/T 6283-2008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通用方法)
折光率的測定
按 GB/T 614 的規定進行。
GB/T 614-2021 化學試劑 折光率測定通用方法
密度的測定
按 GB/T 2013 的規定進行。
GB/T 2013-2010 液體石油化工產品密度測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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