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62-2005 出口香根油檢驗方法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出口香根油的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出口香根油的檢驗。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香根油 vetiver oil
香根草的根經蒸汽蒸熘所得到的一種粘稠液體,色澤為褐色,并有特殊的香根草氣味。
檢驗要求
香根油的色澤和香氣以貿易合同規定為準,其他質量要求見附錄A。
檢驗
表觀密度(g/mL)
儀器
玻璃密度瓶:10mL。
恒溫水浴:能將溫度控制在20°C±0.2°C。
標準溫度計:10°C~30°C,具有0.2°C或0.1°C的分刻度。
分析天平:感量為0.5mg。
操作步驟
將試樣注入已稱量的密度瓶(10mL體積)內,在溫度達到20°C時,稱取己填滿試樣的密度瓶的質量。
計算
計算結果見式(1):
式中:
M——試樣在20°C時的質量,單位為克(g);
V——密度瓶在20°C 時的體積,單位為毫升(mL)。
注:結果表示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
折光指數
折光儀
阿貝折光儀。可直接讀出從1.3000~1.7000的折光指數,精密度為±0.0002。
操作步驟
應用任何一種認可的操作方法。
在試樣放入儀器測定前,應使試樣溫度接近測定溫度。
結果表示
在20°C 時記錄讀數,所得結果應表示至四位小數。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應符合表A.1規定。
京都電子KEM 全自動恒溫數字式密度計 DA-100
京都電子KEM 全自動恒溫數字式折光儀 RA-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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