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產品僅用于科研,不用于臨床
中文名稱: (6aR,11aR)-9,10-二甲氧基紫檀烷-3-O-β-D-葡萄糖苷 HPLC≥96%
英文名稱: (6aR, 11aR)-3-hydroxy-9,10-diMethoxy pterocarpan-7-O-β-D-glucoside
CAS號: 94367-42-7
規 格 10mg
(6aR,11aR)-9,10-二甲氧基紫檀烷-3-O-β-D-葡萄糖苷 HPLC≥96%特別注意:
A. 實驗室標準品操作使用完畢后,請用封口磨具封好放回原處。
B. 未開封的標準品自生產日期起一年內有效,標準物質的有效期是研制單位根據穩定性研究數據,為了確保標準物質量值及不確定度的可靠性而確定的,因此,務必在有效期內使用。
C. 到期后未使用的標準物質也許仍舊穩定,對于一些批量較大、穩定性周期較長(如5年)的標準物質,研制單位有時會提供廷長有效期的服務,但是在標準物質的穩定性無法得到研制單位保證情況下,用戶如果繼續使用該標準物質,需自行承擔責任。
(6aR,11aR)-9,10-二甲氧基紫檀烷-3-O-β-D-葡萄糖苷 HPLC≥96%是我司重點銷售品種,執行標準在業內處于水平,我司有專業的售后和技術人員全程指導,請放心購買,發貨時均會附上產品化驗單和送貨單,使用說明及用量方法,可提供正規的增值稅商業發票,物流,汽運,空運,順豐等方式送貨均可,款到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