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編號: | 102811205116 | 產品名稱: | GCS系列靜態軌道衡 | 規 格: | GCS | 產品備注: | GCS系列電子靜態軌道衡是一種自動的對單個車輛實行靜態稱量的高精度計量設備,它主要由機械秤體、傳感器、數據采集儀和信號處理系統、計算機、稱重軟件幾部分組成。 | 產品類別: | 衡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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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 品 說 明 |
一、概述 GCS系列電子靜態軌道衡是一種自動的對單個車輛實行靜態稱量的高精度計量設備,它主要由機械秤體、傳感器、數據采集儀和信號處理系統、計算機、稱重軟件幾部分組成。 GCS系列電子軌道衡適于港口、站場、線、倉庫、貨場等等場所。對于環境惡劣、需長期連續計量的場所,采用工業控制機型電子軌道衡。并針對用戶的特殊要求,生產特種靜態電子軌道衡,如窄軌衡、公鐵兩用衡,大噸位軌道衡。同時,對于充裝時的散裝原料,如煤、鐵水等,還可實行自動化定量控制。 對原有的機械杠桿式靜態軌道衡,或老式機械靜態軌道衡,我公司可將其改造成電子靜態軌道衡,改造后的衡器*符合新裝衡器的全部技術和使用要求。 二、技術性能 1、計量準確度:GCS型優于國家頒發的JJG781-2002《靜態電子軌道衡檢定規程》的允差規定,其它規格亦參照該檢定規程。 稱 量(m) | 允 差 | 中準確度級(III) | 普通準確度級(IV) | *檢定 | 使用中 | 0≤m≤500e | 0≤m≤500e | ±0.5e | ±1.0e | 500e<m≤2000e | 50e<m≤200e | ±1.0e | ±2.0e | 2000e<m≤5000e | 200e<m≤1000e | ±1.5e | ±3.0e |
檢定分度值用e表示,中準確度級e為50kg,在準確度要求較高的場合,如港口、冶金等部門,用e=50kg;在準確度要求一般的場合,如煤礦等部門,用e=100kg。普通準確度等級軌道衡的適用范圍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的有關規定確定。大于100t的軌道衡參照100t軌道衡檢定。 2、靈敏度:在軌道衡臺面上加減1.4e的砝碼,示值應有變化。 3、輸出方式:CRT實時顯示序號、重量,稱量結束后打印制表并將數據存入磁盤以便保存。 4、工作環境條件: (1)溫度范圍為-45℃~+75℃,相對濕度不大于90%,儀表控制室要求恒溫、防塵,應符合GB2887中的要求。 (2)工作電源應符合下述要求: 電壓波動不超過電壓公稱值AC 220V的-15%~+10%; 頻率波動不超過頻率公稱值50Hz的±2%; 電源功率應不小于1kW(本機功率消耗不大于500W)。 (3)應有良好獨立接地裝置、在zui干燥的季節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4)應采取屏蔽措施,避免強磁場對設備的干擾。 (5)避免腐蝕性物質對設備的侵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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